芳官,是賈寶玉所愛好的女孩之一。她的終局,是被攆出怡紅院,落發為尼了。在《紅樓夢》中,她也是作者破費翰墨較多的一小我物。
《紅樓夢》第五十八回,說朝中一位老太妃薨逝,但凡有爵之家,一年之內不許筵宴音樂。那些養著梨園子的官宦之家,一概都將優伶男女蠲免遣發了。年夜不雅園里有十二個學戲的女孩,是現在為了迎接元妃探親,從蘇州買來的。這會兒也必需打發了,四五人愿意回家,叫他們的怙恃領回;不愿歸去的,就分給在年夜不雅園里的令郎蜜斯們使喚。藕官給了黛玉,蕊官給了寶釵,葵官給了湘云,豆官給了寶琴,艾官給了探春,賈母留下了文官,尤氏留下了茄官。十二個女孩中唱正旦的芳官不消說是最美麗的,給了寶玉。
安知芳官最美麗?先說其名:芳官,乃是“群芳之冠”的意思。第五十八回,寶玉夸芳官“這原來臉孔極好”;六十三回里有幾句刻畫她:面如滿月猶白,眼如秋水還清。跟寶玉在一路,“倒像是雙生的兄弟兩個”。
看曹雪芹若何寫芳官
這些女孩一會兒放出來之后,“如倦鳥出籠,逐日在園中游戲”,歷來沒有的事,都鬧出來了。先是藕官在園子里燒紙,祭祀逝世往的菂官,被一個婆子看見,要拉了往見奶奶們,被寶玉攔住,謊稱是本身讓她燒的。接著是芳官由於洗頭,跟她干娘吵了一架。然后又由於薔薇硝的事,鬧出一場風浪。
薔薇硝是用來治癬的。黛玉處的藕官,讓人捎給芳官一包薔薇硝。賈環見了要分一半,芳官包了一包茉莉粉給他。趙姨娘以為芳官耍弄賈環,要拿這件事當由頭“吵一出子”,“乘著捉住理,罵給那些浪淫婦們一頓”。趙姨娘徑直找到芳官,把茉莉粉撒到她臉上,罵她是“小淫婦”,說:“你是我銀子錢買來學戲的,不外娼婦粉頭之流!我家里下三等主子也比你高尚些的……”芳官回嘴道:“我便學戲,也沒往裡頭往唱。我一個女孩兒家了解什么是粉頭面頭的!……我又不是姨奶奶家買的,‘婢女拜把子——都是奴幾’呢!”那意思是:你趙姨娘的成分也比我高不了幾多。趙姨娘氣了,下去打了芳官幾個耳刮子。芳官哪里肯依,潑哭潑鬧起來,撞在趙姨娘懷里讓她打。唱年夜花臉的葵官和唱小花臉的豆官傳聞,叫上了藕官和蕊官,四個女孩子一路跑到怡紅院中。豆官先到,一頭朝趙姨娘撞往,那三個也擁上前來,一邊年夜哭一邊手撕頭撞。趙姨娘抵擋不住,氣得亂罵。蕊官、藕官兩個一邊一個拉住趙姨娘擺佈手,葵官、豆官前后用頭頂住。芳官則躺在地下哭得逝世往活來……虧得尤氏、李紈、探春三人趕來,才止住了這場風浪。從這件事上看,幾個學戲的女孩兒曾經抱成了團,宣佈她們不是好欺負的,尤其芳官更是欠好惹——這些女孩,清楚成了不穩固原因。
在第六十回,作者寫了一年夜段芳官在廚房的表示。蟬兒花錢買來的熱糕,芳官要先嘗一塊。但是她并非想吃,“不外說著玩兒而已”,然后“一塊一塊的掰了,擲著打雀兒頑”。把蟬兒氣得怔怔的,走了。廚娘柳家的跟芳官提起閨女五兒想進怡紅院的事,芳官滿應滿許,承諾跟寶玉往說。她有這個掌握:無論她說什么,寶玉沒有不聽的。她了解寶玉有多愛好她,她把寶玉屋里的座鐘擺弄壞了,寶玉也不說她。為了和柳家的拉關系,她把寶玉吃剩的玫瑰露連瓶子都送給了五兒。她還承諾帶五兒進園子里往走走,五兒娘說怕被人看見惹口舌,她說:“怕什么,有我呢。”后來,寶玉真的承諾叫五兒進怡紅院,可是五兒卻病了。由於芳官給五兒的玫瑰露瓶子被誤以為是贓物,把五兒卷進了一個竊案,被囚禁起來看管了一夜,害她年夜病一場。
芳官對五兒好,是有報答的。柳家的對她,勝過了普通的姑娘。迎春房里的春燕兒來說,司棋姐姐要吃碗燉雞蛋,柳家的說沒有雞蛋了。春燕兒一翻,翻出來十來個,于是乎惹出一頓口舌。春燕兒還說,前兒要吃豆腐,柳家的給弄了些餿的。再看她怎么看待芳官:第六十二回,寶玉等人慶生吃面,芳官表現“吃不慣阿誰面便條”,叫柳嫂子給她做一碗湯、盛半碗粳米飯送來。柳嫂子給她送來了一盒子吃食:一碗蝦丸雞皮湯私密空間,一碗酒釀清蒸鴨子,一碟腌的胭脂鵝脯,還有一碟四個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年夜碗熱騰騰、碧瑩瑩的綠畦噴鼻稻粳米飯。連賈寶玉都聞著噴鼻,勝過他往常吃的。精明的芳官,曾經學會好處交流了。
第六十三回的“壽怡紅群芳開夜宴”,被一些讀者以為是小說中少有的溫情時辰。但有兩點能夠被疏忽了:一是,白日為慶生又飲酒又劃拳的,曾經是壞了規則的;掌燈之后,又聚眾飲酒并且鬧到深夜,那更是“守法亂紀”了。二是,夜晚喝的這頓酒,倡議者是賈寶玉,而原由倒是為了芳官。白日寶玉等世人吃酒沒有叫芳官,芳官不興奮,躲在房中假睡。寶玉拉了她起來,承諾她:“我們早晨家里再吃,回來我叫襲人姐姐帶了你上桌吃飯,若何?”芳官這才興奮了,并提了兩個前提:要叫上藕官、蕊官,並且“吃酒不許教人管著我,我要努力吃夠了才罷”。寶玉全承諾了,道:“這個不難。”這個細節在第六十二回。次回的夜宴,一頓酒喝到了清晨四更時分。芳官吃醉了,睡倒在寶玉之側。
蒙古王府本在此回前批道:“此書寫眾人之貧賤後輩易流邪鄙,其作長上者,有不克不及稽察之處。如寶玉之夜宴,始見之,高雅韻極,細思之,何事生端不基于此?”——這才是曹雪芹寫這段的本意。
再看曹雪芹若何寫齡官
曹雪芹在芳官身上破費了這么多的翰墨,不是沒有效意的。芳官,是十二個學戲女孩的代表;寫芳官,是為了寫朱門貴族蓄養優伶的弊病。所以,曹雪芹筆下的學戲女孩兒“或心性驕傲,或倚勢凌下,或揀衣挑食,或吵嘴矛頭,大要不安本分守理者多”。這幾句話年夜都可以反應在芳官身上。正如晴雯說芳官的話:“不知狂的什么也不是,會兩出戲,倒像殺了賊王、擒了反水來的!”其他的女孩,也差未幾這般,好比齡官。
元妃探親到日,十二個女孩打扮起來演唱歌舞。元妃特地犒賞了一個叫齡官的女孩兒,叫她再唱兩出。管事的賈薔應了命來,讓齡官唱《游園》《驚夢》二出,齡官卻執意不作,說那不是她的本角戲,必定要唱《相約》《相罵》兩出。
《游園》《驚夢交流》,是《牡丹亭》中杜麗娘的戲。依照湯顯祖腳本中的分類,飾演杜麗娘的是小旦;《相約》《相罵》是《釵釧記》中的兩折,配角丫鬟云噴鼻,是旦角,昆曲中叫“貼”。元妃點的,恰是小旦的戲。賈薔天然了解齡官是唱小旦的,所以讓她唱。可她居然說此二出非本角之戲,這不是居心方命么?而“賈薔扭她不外”,只得依她。站在賈家奴才的角度來看,這個齡官也忒不像話了:叫你唱什么你敢不唱,你想唱什么就唱什么,豈有此理?
這個齡官對賈寶玉也不買賬。第三十六回賈寶玉想聽《牡丹亭》,特地來梨噴鼻院找齡官。躺在炕上的齡官見寶玉出去了,居然“文風不動”。寶玉賠著笑容,央她起來唱一段“裊晴絲”。齡官冷冷地說:“我嗓子啞了,前兒娘娘傳我們出來,我還沒唱呢!”好年夜的架子呀!
在齡官眼前低三下四的還有一個賈薔。為諂諛齡官,他不吝花一兩八錢銀子買來一只會在戲臺上亂串、銜鬼臉旗號的雀兒來給齡官高興解悶,不意挨了齡官一頓數落,他又把雀兒放了,將籠子也給拆了。看到這兒,寶玉才清楚:本來齡官跟賈薔關系紛歧般;也才清楚:為什么這個齡官在薔薇花架下用金簪在地上一筆一畫地寫著“薔”字,被雨淋濕了都不了解(第三十回)。
齡官的終局小說里沒有交接。在賈寶玉眼里,齡官“眉蹙春山,眼顰秋水”,年夜有林黛玉之態,並且還和林黛玉一樣,有咳嗽、吐血之病。她的命運,生怕也和林黛玉一樣。
曹雪芹對芳官們寄予深切同情
清朝貴族之野生蓄優伶,大要始自康熙年間。曹雪芹祖父曹寅家中就養過梨園子,個中弊病,曹雪芹大要有耳聞。脂硯齋在第三十六回的回前批道:“梨噴鼻院,是明寫大師蓄戲(子)難免奸淫之陋——可失慎哉!”
而曹雪芹不同意養梨園子,還在于他對那些學戲女孩寄予的深切同情。第三十六回,齡官借賈薔買來的雀兒發泄道:“你們家把好好的人弄了來,關在這牢坑里學這個勞什子還不算,你這會子弄個雀兒來,也偏生干這個。你清楚是弄了他來玩笑描述我們……”齡官還說:“那雀兒雖不如人,他也有個老雀兒在窩里。你拿了他來弄這個勞什子也忍得!”齡官這話,是對官宦人家蓄養梨園的控告,可以跟后面王夫人的話聯絡接觸起來聽。
在第五十八回,曹雪芹借王夫人之口,尖利訓斥了“養優伶男女”的不人性。王夫人說:“這學戲的倒比不得使喚的(按:意思是還不如奴僕)。他們也是大好人家的兒女,因能幹賣了做這事,裝丑弄鬼的幾年。現在有這機遇,不如給他們幾兩銀子川資各自往罷。當日祖宗手里都有這例的。我們現在損陰壞德,並且還大度……”這段話似乎隱晦:“損陰壞德”難道是指遣發女孩們嗎?當然不是,而是指讓大好人家的兒女學戲。教學場地
怎么懂得這些芳官等女孩兒的“心性驕傲、揀衣挑食、吵嘴矛頭、不安本分守理”呢?實在義務不在她們自己,而是把她們“關在這牢坑里學戲”形成的,是持久被壓制、被輕視、被欺侮的成果。由於在賈府的蜜斯、奴才們眼里,她們不外“是些頑意兒”(第六十回探春語)。趙姨娘罵芳官的話,代表了賈府中上高低下年夜大都人的見解。但是,芳官們也是人,也有本身的莊嚴、有本身的性格、有對正常生涯的向往,但她們沒有這個權力。所以,“杏子陰假鳳泣虛皇”,唱小生的藕官與唱小旦的菂官常在一路做戲中夫舞蹈教室妻,“二人就瘋了”“兩小我竟是你恩我愛”。菂官一逝世,藕官哭得逝世往活來。她哭的是菂官,又何嘗不是在哭本身的命運!
芳官最后的命運若何?抄檢年夜不雅園之后,王夫人指名要把“耶律雄奴”攆出年夜不雅園,讓她干媽領往配人。芳官執意不往,成果是跟了水小樹屋月庵的智通落發為尼了。跟她一路落發的還有藕官、蕊官等。她們的命運莫非不值得同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