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找九宮格聚會曉飛:析我國反壟斷平易近事接濟中的花費者好處維護機制

反壟斷法經由過程保護市場有用競爭來到達維護花費者好處的終極目標。經由過程平易近事訴訟路過由花費者直接向法院主意權力接濟并以此遏制壟斷行動,已成為古代反壟斷法實行機制的一個主要構成部門。有利于花費者提起平易近事訴訟和取得傷害損失賠還償付的司法接濟軌制也應運而生,但是,我國現存的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處理機制中尚完善與之婚配的計劃。抵消費者告狀標準的含混熟悉、對合適處置“小額大都”群體性訴訟的壓抑、以及花費者所持久面對的舉證艱苦和傷害損失賠還償付的缺乏使得反壟斷法的私家履行在花費者權益維護方面照舊遠景昏暗。

2012年5月最高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因壟斷行動激發的平易近事膠葛案件利用法令若干題目的規則》(以下簡稱《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若干規則 》)。該司法說明對被告訴訟標準、壟斷平易近事膠葛的法院管轄權、舉證義務、壟斷行動的平易近事義務以及壟斷傷害損失的盤算方式等主要方面做出了規則。它的出臺無疑有助于廓清一些在已有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處理經過歷程中上級國民法院所碰到的法令題目,規范反壟斷法私家履行的法式。但是,就維護花費者好處作為反壟斷平易近事接濟焦點的目的來看,該司法說明的感化是無限的,它還無法解開那些現有平易近事訴訟規定以及司法實行中捆住私家訴訟的“繩子”。以下將從花費者告狀標準的認定、“小額大都”的群體訴訟、舉證義務、傷害損失賠還償付等方面作進一個步驟論證。

一、花費者告狀標準的認定

花費者在反壟斷法中是一個普遍的概念,它不單指終極花費者,並且還包含諸多既作為下游供給商的客戶同時又將采購商品作為生孩子要素投進再加工或許轉售運動的中心花費者。如許,在一種商品生孩子鏈的分歧環節上會呈現多個花費者,由此發生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中有關被告主體標準認定的特別法令題目,即究竟是直接花費者(或稱 “直接購置者 ”)仍是直接花費者 (或稱 “直接購置者”)應該享有訴權。直接購置者是指從壟斷行動者那里最後購置商品的花費者,他們遭到壟斷行動的直接影響;直接購置者則是指那些雖未直接購置壟斷商品,但由于購置了顛末再加工或轉售的壟斷商品而遭到壟斷行動影響的花費者。試舉一例闡明:年夜豆生孩子商就進步年夜豆價錢告竣卡特爾協定,受此影響的起首是相似豆油生孩子商之類的直接購置年夜豆原資料加工的花費者,他們也最早承當了壟斷價錢,但卻未必是壟斷行動的終極受益者,由於他們有能夠將此價錢經由過程進步豆油價錢再轉嫁給下流的花費者,如餐館之類的運營者或許是家庭小我花費者,后者就被以為是直接購置者。在這種情形下,直接購置者雖與壟斷行動者產生最親密的買賣關系,但未必是壟斷受益者,而直接購置者雖與壟斷行動無直接聯繫關係但卻承當了壟斷傷害損失成果。當然,假如壟斷傷害損失沒有被轉嫁,那么就不會呈現購置者與受益者分別的情況。實際情況則往往更為復雜,直接花費者能夠只承當了部門壟斷傷害損失,而其余部門則由處于分歧價值鏈上的花費者所分管,而各自的傷害損失水平又因詳細市場情況而異。

那么,哪些花費者應該取得訴權才最有利于花費者權益維護呢?假如按照普通平易近事訴訟的傷害損失賠還償付準繩,讓一切遭遇喪失的花費者都享有告狀標共享空間準,這看似一種周全而普遍的維護,但成果能夠并不睬想,由於越是闊別壟斷行動的花費者,其舉證壟斷行動的存在以及該行動與傷害損失之間因果關系的難度也越年夜。回到年夜豆卡特爾的例子,假設作為直接購置者的豆油生孩子商勝利地將卡特爾價錢轉嫁到了直接購置者餐飲企業或許超市身上,而后者可以經由過程進步菜價或許豆油的批發價將壟斷低價再轉嫁到終極花費者身上,如許終極花費者就是卡特爾的現實受益者。但是,讓單個的終極花費者證實壟斷行動的存在,提交諸若有關年夜豆生孩子商告竣壟斷協定的合同、會議記載或許是郵件往來等證據,并且證實該行動與其在餐館付出的菜價或許是購置豆油的價錢之間的因果關系,那即使不是難于上彼蒼,也要講座場地消耗當事人極年夜的財力和精神。何況,終極花費者雖人數浩繁而個別承當的喪失能夠非常渺小。在訴訟本錢與收益的感性考量之下,除了個體“費事制造者”以外,生怕很少有終極花費者會選擇往法院主意本身的權力。而豆油生孩子商則把握了有關年夜豆價錢變更的更具體信息,即使無法取得證實卡特爾協定的直接證據,也可以經由過程跟蹤年夜豆價錢的變更取得無力的直接證據,但依據傷害損失賠還償付準繩,他們由于被證實未遭遇現實喪失而掉往提出傷害損失賠還償付懇求的標準。成果是,受益人無證據無法告狀,而有證據之人又因無傷害損失而無訴訟標準,反而招致壟斷侵權者不被究查,逃出法網。

對于花費者告狀標準的認定今朝重要存在兩種法令途徑:一是如美國聯邦反托拉斯法,認可直接購置者的訴權,否定原告提出傷害損失轉嫁抗辯的能夠,并限制直接購置者的訴權;二是像歐盟委員會所提出會議室出租的那樣,認可一切能夠遭遇壟斷行動傷害損失的花費者的訴權,同時也認可原告提出的傷害損失轉嫁抗辯,但對于直接花費者的傷害損失采取完整傷害損失轉嫁的推定軌制。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68年的 “漢諾威鞋業公司訴結合鞋業機械公司案”中確定了直接購置者的訴權。在該案中,被告漢諾威鞋業公司稱原告結合鞋業機械公司應用其市場權利,對一些復雜的和主家教要的制鞋機采取只租不售的運營方法,逼迫被告以較高的價錢購置其產物,從而組成壟斷。原告則稱被告并沒有因過高索價遭遇喪失,由於其出售給花費者的鞋子的價錢也響應地下跌了,也就是說,漢諾威鞋業公司已將過高索價及是以遭到的喪失轉嫁給了花費者。聯邦最高法院採納了原告提出的“傷害損失轉嫁抗辯”,以為向客戶轉嫁喪失的能夠性與盤算傷害損失有關,由瑜伽教室此梗塞了生孩子商經由過程雇傭精于盤算的經濟學家來躲避賠還償付義務的能夠。[1]可是,在1977年的“伊利諾斯磚塊公司訴伊利諾斯州案”中,最高法院卻進一個步驟否認了直接購置者的告狀標準,以避免運營者因統一壟斷行動而被花費者屢次反復告狀。在該案中,被告伊利諾斯州當局并不是直接從伊利諾斯磚塊公司購置混凝土磚塊,而是經由過程與之簽署建筑合同的承包商。州當局以為本身現實承當了該公司出售磚塊時施加的高過壟斷價錢,是以有權根據《克萊頓法》第4條對該公司提起賠還償付傷害損失的懇求,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卻以州當局是直接購置者為由否定其訴權。[2]這就是有名的 “伊利諾斯磚塊規定”(IllinosBrick Rule),而其所發生的負面後果是限制了直接購置者的訴訟權力,即使這些直接收害人可以證實本身所遭遇的壟斷喪失及其與壟斷行動之間的因果關系。因此“伊利諾斯磚塊規定”也不竭地遭到批駁和猜忌。美國的一些州當局很快出臺了“伊利諾伊磚塊規定廢止者立法”(Illi-nois Brick repealer-statues),答應直接購置者 (尤其是終極花費者)本身或許經由過程其代表人提起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3]

歐盟委員會則保持了傷害損失賠還償付準繩,以為只需可以或許證實傷害損失,那么非論是直接購置者仍是直接購置者都享有訴權,這也合適歐盟法院的判例準繩。[4]在《違背歐共體競爭法的傷害損失賠還償付訴訟白皮書》中,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個有利于直接花費者告狀的規定,即在呈現傷害損失轉嫁抗辯的情形下推定直接花費者承當了所有的傷害損失。[5]如許直接花費者就無需證實傷害損失,而必需由壟斷者提出無傷害損失的證據。此外,完整傷害損失推定有利于激勵直接花費者提起賠還償付之訴,由於就此能夠取得跨越現實傷害損失的賠還償付以抵償其為訴訟付出的本錢,其功能相似于美國反壟斷平易近事接濟中的3倍賠還償付軌制。

但是,對于花費者告狀標準的認定,我國國民法院的立場不甚明了。最高國民法院只是在《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若干規則》中第2條中籠統規則,被告直接向國民法院提起平易近事訴訟,或許在反壟斷法律機構認定壟斷行動的處置決議產生效率后向國民法院提起平易近事訴訟,并合適法令規則的其他受理前提的,國民法院應該受理。此中的指向性表述“合適法令規則的其他受理前提”并不有助于題目的處理,由於對于若何認定《平易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款第(1)項規則的“被告是與案件有直接短長關系 ”的要件可以存在分歧的說明。一種說明是將“直接短長關系”懂得為以買賣關系為基本的短長關系,那么就會付與直接購置者的訴權,從而否認原告在確認被告告狀標準時提起傷交流害損失轉嫁抗辯的權力,同時也能夠為了避免重復訴訟而限制直接購置者的訴權;而另一種說明則可以傷害損失關系為確立短長關系的基點,那么就要認可一切能夠遭遇壟斷行動傷害損失主體的被告主體標準,同時也必需賜與原告傷害損失轉嫁抗辯權以防止屢次反復賠還償付。今朝這種模稜兩可的狀態能夠會招致各地法院做法紛歧,由於處所國民法院可以采取任一說明謝絕直接或直接花費者,形成必定水平的司法凌亂,使當事人缺少公道預期。何況,也不克不及消除如許一種更為蹩腳的成果呈現:非論是把握證據的直接花費者仍是遭遇傷害損失的直接花費者都難以進進司法法式。

二、“小額大都”的群體訴訟

群體訴訟是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中抵消費者,尤其是“小額大都”的終極花費者,在遭到壟斷行動損害時賜與司法接濟的一種有用手腕。所謂“小額大都”是指,受益者個別所遭遇的傷害損失數額并不年夜(有時甚至非常渺小)但受益者人數卻極為宏大,是以壟斷喪失的總量相當可不雅。在過去的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中已可看到這一跡象,但訴訟年夜多是單個花費者提出的“小額訴訟”。如2008年8月的“李方平訴網通北京案”中,被告李方平以小我名義向擔任北京市固定德律風辦事供給的電信壟斷企業提出1元國民幣的傷害損失賠還償付,其來由是作為非北京戶籍的花費者遭到了壟斷運營者的差異待遇,不克不及像北京戶籍的花費者那樣簽署后付費的合同。這是一路訴訟標的渺小的賠還償付訴訟,但像李方平如許存在雷同訴訟懇求的非北京戶籍的花費者群體是宏大的,假如他們都分辨向國民法院主意其權力,那么對于法院而言將不勝重負。相似案件還有:2008年9月的“劉方榮訴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壟斷案”華夏告劉方榮對擔任實行卡特爾協定的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提出賠還償付保險費喪失1元以及承當公證保全費1000元以及訴訟費的懇求;2008年9月的 “重慶西部破產清理無限公司訴中國扶植銀行重慶南坪支行壟斷膠葛案” 華夏告懇求原告賠還償付100元喪失并承當訴訟所需支出;2009年4月“周澤訴中變動位置北京等案” 華夏告請求判令原告結束濫用市場安排位置強行向被告收取月租費的侵權行動,以及在變動位置通信辦事免費上履行差異待遇的做法,并退還向被告收取的月租費1200元等。[6]

若何以最佳方法接濟人數浩繁的壟斷受益者是查驗一國反壟斷平易近事接濟軌制能否卓有成效的主要標志。可想而知,人數浩繁的訴訟非論對于被告、原告仍是法院來說城市構成宏大的壓力,由於群體性的顫動效應會讓訴訟成為一個不難激發大眾會商的敏感事務。但從訴訟經濟的角度來說,假如說在一個法令配合體中存在一個有用的群體訴訟機制,那么它就可認為該配合體處理年夜範圍的社會性膠葛供給一種高效的感性道路。具有雷同或許類似訴訟懇求的多少數字浩繁的受益人不用各自采取舉動向法院追求接濟,從而可以加重法官反復處置同類訴訟的累贅,進步司法效力。很多國度的法令系統都包括實用于反壟斷群體訴舞蹈場地訟的機制,如美國的團體訴訟、歐盟委員會所積極提倡的所有人全體訴訟以及德國的集團訴訟,等等。在美國的團體訴訟中,一小我或數個代表報酬了團體成員的配合好處,可以代表團體全部成員提告狀訟。法院所做出判決不只對直接餐與加入團體訴訟的成員有束縛力,並且判決的效率還可以擴大到沒有餐與加入訴訟的好處主體。團體并不具有實體法上的平易近事主體標準,而是在訴訟法式中擬制的、具有自力訴訟主體標準的、訴訟中確當事人。20世紀60年月美國的團體訴訟軌制直接增進了私家反托拉斯訴訟的增添。團體訴訟曾經成為美國反托拉斯訴訟中有影響力的部門,年夜約占據全部私家訴訟的20%擺佈。[7]歐盟委員會在競爭法改造中提出樹立及格集團的代教學表人訴訟軌制 (representative actions brought by qualified enti-ties),即由工貿易或許自力個人工作者好處的有權力才能的協會以及維護花費者好處的協會等作為適格被告。此外,委員會還提出了選擇性參加的集和訴訟(opt-in collectiveactions)中,答應若干個別受益者為他們本身的好處或許為其他與他們有配合好處者在個案中明白結合起來,配合提起一項傷害損失賠還償付之訴。選擇性參加的聚集訴訟為維護受益者個別好處供給了彌補性保證。[8]德國在2005年修正《反限制競爭法》時在第33(2)條中增添了集團訴訟,盡管這個集團僅僅是指傳統上的行業和個人工作的法人集團,而沒有包含花費者集團。[9]

中國現行的法令軌制是若何規制群體訴訟的呢?1991年立法者在《平易近事訴訟法》中引進了代表人訴訟軌制(第54條和第55條),即在當事人一方人數浩繁的情形下,由當事人自行推薦或許由國民法院指定代表人餐與加入訴訟的訴訟軌制。[10]此中,第54條規則了人數斷定的代表人訴訟;第55條則是針對人數不斷定的代表人訴訟。1992年《最高國民法院關于實用<平易近事訴訟法>若干題目的看法》(以下稱《平易近事訴訟若干看法》)對該軌制停止了進一個步驟具體的規則。據其規則,當事人人數為10人以上就可以組成代表人訴訟(第59條)。代表人訴訟的組成要件,按照學界的通說為:1.當事人一方人數浩繁;2.浩繁當事人一方訴訟標的雷同或屬統一品種,即大都人之間存在配合訴訟的好處關系;3.訴訟懇求或抗辯的方式雷同或許對各成員都能成立;4.訴訟代表人及格:適格的訴訟代表人必需是他所代表的一方當事人中的一員;必需有依法定法式掛號的權力人約定;必需本身具有訴訟行動才能;必需可以或許對的實行代表人任務;必需可以或許好心地維護被代表的全部當事人的符合法規權益。[11]在代表人訴訟中,代表人的訴訟行動對其所代表確當事人產生效率,但代表人變革、廢棄訴訟懇求或許認可對方當事人的訴訟懇求,停止息爭,必需顛末被代表當事人的批准。訴訟代表人與普通受權訴訟代表人,在代表權限、介入訴訟法式的權力任務方面基礎沒有差別。委托其別人作為本身代表人確當事人普通不克不及再親身餐與加入舉證、質證、爭辯等庭審法式,只能在旁聽席旁聽案件,而只要委托訴訟代表人、未委托代表人確當事人可以與訴訟代表人一路列席庭審。國民法院對代表人訴訟的成果只作出一份法令文書,而不是針對每個當事人分辨出具判決書,假如分歧被告所獲賠還償付分歧,那么將在法令文書后附表列明。[12]

在司法實行中,根據第54條被告人數斷定的代表人訴訟較為罕見,而第55條被告人數不斷定的代表人訴訟則非常罕有。重要緣由在于,國民法院以為對于人群斷定的群體訴訟采代替表人訴訟方法有利于節儉司法資本并進步了審訊效力,但是,對于人數不斷定的情況,國民法院則在操縱中“異常謹嚴”。[13]起首,作為制訂司法說明的最高國民法院就對此采取了守舊的立場。譬如,在證券市場因虛偽陳說激發的賠還償付案件中呈現人數浩繁、 告狀時被告范圍難以斷定的情形,最高法院在其相干的司法說明中未對這一訴由案件可否實用1對1教學《平易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則的人數不斷定的代表人訴訟的題目做出明白規則。[14]其次,上級法院也偏向于“在中國今朝司法資本無限的情形下,國民法院可以采取較為謹嚴的立場”。[15]早在1994年,北京市的國民法院已經接收了一路不斷定人數的代表人訴訟。該案觸及北京地域上百名花費者在購置原告“華時團體”等6家企業所生孩子的“留念毛澤東生日100周年鉆石金表”后發明,該表的現實東西的品質與市場行銷上所宣揚的內在的事務不符,因此指控原告以虛偽市場行銷詐騙花費者。[16]案件由北京市宣武區國民法院一審,有252名當事人在掛號期滿前取得被告標準。顛末1年零7個月的審理之后,一審訊決原告以虛偽市場行銷詐騙花費者的行動守法。1995年12月原告向北京第一中級國民法院提起上訴,而全部二審法式歷經了5年之后,終極于2000年12月做出與一審分歧的判決,以為原告的市場行銷行動不組成虛偽市場行銷,只是用詞含混,不難給花費者形成曲解。花費者無權退還手表,而只是取得了800-1000元的價差抵償。在審理經過歷程中,最高法院分辨在一審和二審法院出具了兩份分歧看法,而終極的審訊成果也令浩繁的花費者不滿,并遭到學界的批駁和質疑。[17]響應的處所國民法院在經過的事況此案后對人數不斷定代表人個人空間訴訟也發生了更多的疑慮,由於國民法院選擇代表人訴訟現實上會增添社會對案件的追蹤關心度,同時也使得國民法院在審理經過歷程中蒙受更年夜的社會壓力。如許會使得代表人訴訟的審理周期較零丁立案案件更長。處所法院在面對代表人訴訟的情形下偏向于經由過程上配合的下級國民法院的復函來追求裁判的同一,反而減弱了代表人訴訟自己同一判決的效能。別的,不斷定人數的代表人訴訟在鼓勵權力人維權的同時也有發明牴觸的效能,對法院均衡社會牴觸舞蹈教室提出更高的請求。[18]而這種情形不只限于北京,現實上年夜部門處所國民法院都并沒有積極地實用法令規則的代表人訴訟,而重要采取了零丁立案,爾后視情形合并或許分案審理。[19]

如許也就不難懂得,為安在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中會呈現這般之多以單個花費者名義提起的小額訴訟,由於法院簡直不成能受理以代表人訴訟臉孔呈現的群體訴訟,從而使得花費者只能以本身的名義提起單個訴訟,而可以或許如許破費精神的花費者多少數字是非常無限的,盡年夜大都人選擇了蒙受和忍受,壟斷者因此可以持續憑仗其市場權利轉移花費者剩余。這種情況能夠在相當長的一段時光里還將持續,由於新司法說明中只是對反壟斷配合訴訟的法院管轄權作出了規則,卻涓滴未觸及代表人訴訟。

三、舉證義務

舉證艱苦是花費者在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中面對的一個最年夜挑釁。按照普通平易近個人空間事訴訟準繩,作為被告的花費者應該承當有藍玉華端著剛做好的野菜餅走到前廊,放在婆婆旁邊長凳的欄杆上,笑著對靠在欄杆上的婆婆說道:“媽,這是王阿姨教兒媳關證實原告地點的相干市場、其市場位置以及壟斷行動對競爭發生限制後果等的舉證義務。從今朝已有的案例來看,無法供給足以讓法院采信的有用證據成為被告敗訴的重要緣由。例如,在2009年的“唐山市人人信息辦事無限公司與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無限公司壟斷膠葛案”中(以下簡稱“人人訴百度案”),被告人人公司以為原告百度在中國搜刮引擎市場上占據市場安排位置,而百度則應用這一位置逼迫作為其花費者的被告停止競價排名買賣。由于被告下降了對百度搜刮競價排名的投進,原告即對其運營的全平易近醫藥網停止了周全屏障,從而招致該網站的拜訪量年夜幅度下降。為此,被告懇求法院判令原告賠還償付被告經濟喪失110.6萬元并解除對全平易近醫藥網的屏障并恢復周全收錄。北京市第一中級國民法院在判決中採納了被告的訴訟懇求,其重要來由就是,作為被告的人人公司負有證實原告百度擁有市場安排位置以及實行濫用行動的義務,可是被告僅僅提交了2篇有關原告市場位置的消息報道,未說起詳細的盤算方法以及有關基本性的數據。法院以為這些證據不敷客不雅和迷信,無法證實原告在“中國搜刮引擎辦事市場”中占據了安排位置。此判決在二審中獲得了北京市高等國民法院的支撐。[20]

最高國民法院在《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若干規則》中經由過程第7條、第8條、第9條和第10條廓清了有關壟斷行動的舉證義務題目。這些新規則在很年夜水平上反應了法院意圖加重被告舉證義務的盡力。起首,在濫用市場安排位置方面,最高國民法院保持了被告應該對原告在相干市場上具有安排位置和其濫用安排位置行動承當舉證義務的基礎態度(第8條)。不外,對于在相似“人人訴百度案”中所呈現的被告以原告本身公然發布的有關相干市場和市場份額的信息作為證實原告市場安排位置的證據,最高國民法院在第10條中予以承認。第10條是如許規則的,被告可以以原告對外發布的信息作為證實其具有市場安排位置的證據。原告對外發布的信息可以或許證實其在相干市場內具有安排位置的,國民法院可以據此作出認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顛覆的除外。如許的規則可以說在很年夜水平上修改了處所國民法院的嚴厲態度,有利于支撐被告應用原告本身的公然信息作為有用證據。這也就意味著,原告本身公布的相干信息具有推定其市場安排位置的證據教學效率,但這種推定是可以被顛覆的,假如有相反證據證實現實的市場情形并非這般,但此時原告一方必需承當舉證義務。這一規則有利于加重被告的舉證義務,假如被告可以或許發明原告在本身的企業先容或許市場行銷宣揚中所發布的相干信息,而對于原告來說,他能夠要為本身所說的一些也許是夸耀性的不實之詞而支出價格。但題目是,如許一種規則并不具有持久的軌制性後果,由於當壟斷企業留意到本身的宣揚能夠會帶來費事后,就會警惕處置其公然信息中有關市場位置的描寫,如許顛末一段 “順應期”后,此類證據生怕就不易再被花費者發明,而從頭面對舉證的困難。

其次,對于壟斷協定行動,按照《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若干規則》舞蹈教室第7條的規則,屬于《反壟斷法》第13條第1款第(1)項至第(5)項規則的壟斷協定,原告應該對該協定不具有消除、限制競爭後果承當舉證義務。也就是說,對《反壟斷法》第13條第1款所制止的橫向壟斷協定,即固訂價會議室出租格協定(第1項)、限制產量協定(第2項)、朋分市場協定(第3項)、 限制購置新技巧、 新裝備或許限制開闢新技巧、新產物的協定(第4項)、結合抵抗買賣協定(第5項),實用舉證義務顛倒。但是,對于第13條第1款所羅列的橫向壟斷協定能否合適采取舉證義務顛倒是值得斟酌的。起首,除第(4)項以外所羅列的橫向壟斷協定,假如按照廣義說明可被視為是“焦點卡特爾協定”,可以斟酌實用自瑜伽教室己守法準繩予以嚴格制止,但對于概況上看來合適第(4)項的限制購置和開闢新技巧和新產物的協定能否可以或許采取這種做法例并非一目了然。假如兩個car 生孩子商就新動力car 的研發以及研發勝利后新car 的價錢和發賣告竣分歧,如許的協定能否也應該被視為是焦點卡特爾協定呢?謎底是不斷定的。有些協定簡直是以配合研發為名,而現實上是競爭者為了配合把持相干商品價錢和產量目標而簽署的;而有些協定則對于進步研發的效力,有利于廠商取得研動員力和本錢,並且研發成果將更好地知足花費者的需求。對此,要依據個案、聯合相干市場的詳細情形作出公道性判定。對于觸及新技巧和新產物的橫向一起配合協定不宜采用自己守法準繩予以簡略鑒定其限制競爭後果。這對于擔任法律的反壟斷法律機關來說這般,異樣也實用于平易近事訴訟中的被告。此外,即使對于那些典範的焦點卡特爾協定,自20世紀80年月以來在古代反壟斷法的成長經過歷程中也浮現出更多采用公道準繩評價協定市場後果的做法。在1979年的“播送音樂公司訴哥倫比亞播送公司案”和1984年的“美國年夜學體育結合會訴代表人董事會案”中,美國聯邦最高院都硬化了本來那種嚴厲實用自己守法準繩的做法離析,或多或少是這樣的。有什麼事嗎?話說回來,如果你夫妻和美美和睦的話,你應該多生一個兒子,名叫蘭,畢竟那孩子,而是對價錢卡特爾協定以公道準繩來斟酌其能夠帶來的效力。[21]

我國最高國民法院經由過程舉證義務顛倒加重被告在觸及橫向壟斷協定的平易近事訴訟中的舉證義務,現實上是遵守了嚴厲的自己守法準繩,沒無為競爭者之間的結合行動留下更多實用公道準繩審查的空間。但是,正如科斯所洞見的那樣,企業經由過程結合方法轉變組織範圍能夠會削減買賣本錢、 進步效力。在買賣本錢不為零的實際世界中,企業與市場是兩種可以調換的貿易組織方法。[22]當企業取得範圍效益,就能夠將買賣本錢下降的後果以分歧方法保送給花費者,它能夠是直接的下降商品價錢,也可所以直接地供給更好的售前和售后辦事,或許是像熊皮特所說的那樣,企業可以在發明性撲滅風暴的沖擊下不竭地向花費者供給新產物、新技巧和新貿易組織情勢。[23]總之,有些運營者之間的橫向會議室出租協定會發生傷害損失花費者好處的後果,有些則否則。這種後瑜伽場地果無法僅從告竣協定行動自己來判定。過度剛性地實用自己守法準繩能夠未必會到交流達維護花費者好處的好心成果,反而有能夠為濫用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埋下了種子。

再者,《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若干規則》第9條規則,被訴壟斷行動屬于公用企業或許其他依法具有獨占位置的運營者濫用市場安排位置的,國民法院可以依共享會議室據市場構造和競爭狀態的詳細情形,認定原告在相干市場內具有安排位置,但有相反證據足以顛覆的除外。這一規則似乎在回應已有壟斷平易近事膠葛中,從事公用工作以及取得專營專賣權的國有壟斷企業老是成為原告的狀態。從公然表露的案件情形來看,最多被列為原告的就是國有壟斷企業,其次是國際的私家企業,起碼的是外商投資企業。[24]國有壟斷企業多遭反壟斷詬病的緣由也不難舞蹈場地懂得,由於此類企業在中國漸進式的市場化改造經過歷程中由于遭到當局公權利的持久維護而較少遭到市場競爭氣力的制約,使其可以在相干市場上一向堅持市場安排位置。花費者則由于市場被封鎖的緣故也很難轉向其他企業,因此不得不蒙受國有壟斷企業經由過程價錢或許施加其他買賣前提所發生的壟斷傷害損失。2010年,天則經濟研討所提出了一份名為《中國經濟的市場競爭狀態:評價及政策提出》的陳述,對2002年到2007年間中國市場的競爭狀態做出了一個總體評價。陳述發明,按照市場氣力目標,盡年夜大都行業的市場氣力目標從2002年到2007年都有了增加,同時絕對排序堅持分歧。在2002年和2007年的市場氣力目標排名前10的行業中,有5個是雷同的,分辨為“石油加工 ”、“煉焦及核燃料加產業”、“煙草制品業”、“農副食物加產業”、“玄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產業”、“醫藥制造業”。其他幾個2007排名前10的行業 ,2002年的目標也異樣位于全樣本均勻值之上。陳述指出,假如一個行業內存在持久堅持的較高市場氣力,那么就有很高掌握揣度這些行業中存在壟斷嫌疑。這些行業中的競爭狀態值得反壟斷法律部分的追蹤關心。[25]此外,陳述針對8個行業做了非量化的壟斷狀態描寫,分辨是石油自然氣行業、電力行業、電信行業、郵政業、鋼鐵行業、car 行業、銀行業和市政公用行業。[26]它們均由國有企業所壟斷把持,有些是全行業的,有些則是部分性的。陳述對行業的剖析重要集中于產業範疇,同時統籌了金融範疇中銀行業的情形,但對其它一些範疇中存在國有企業壟斷題目未能有所觸及交流,如鐵路、鹽業以及煙草等,是以尚不克不及稱其為一份完全的反應中國市場壟斷狀態的陳述。盡管這般,陳述仍是提綱契領地指出了中國現階段壟斷題目的焦點,即國有企業的壟斷。惋惜的是,此刻第9條的規則卻并沒有可以或許明白地在舉證義務方面加重被告的難度,這一點經由過程比擬《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若干規則》“征求看法稿”中的相干規則便一目了然。據“征求看法稿”第9條第3款規則,假如受益人可以或許供給證實被訴壟斷行動人屬于下列情況之一,國民法院即可初步認定被訴行動人具有市場安排位置,但被訴壟斷行動人有相反證據足以顛覆的除外:1.供水、供電、供熱、供氣等公用企業;2.公用企業以外的由法令、 律例和規章或許其他規范性文件付與其從事特定商品或許辦事的獨占運營標準的運營者;3.相干市場缺少有用的競爭,而買賣絕對人又對其供給的商品或許辦事具有高度依靠性的運營者。第4款規則,受益人供給了證實被訴壟斷行動人具有市場安排位置的初步證據,被訴壟斷行個人空間動人未予否定,或許雖予以否定但未提交足以支撐其否認主意的證據的,國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市場安排位置。上市公司的表露信息、被訴壟斷行動人的自認信息、 具有響應天資的第三方機構自力作出的市場查詢拜訪、經濟剖析、專題研討、統計成果等,均可被視為前述初步證據。可見,《征求看法稿》中有利于被告對公用企業以及依法具有獨占位置運營者的“初步證據規則”在終極的司法說明中被徹底刪除了。異樣已經“征求看法稿”中呈現過的有利于私家主體應用法院的失效判決(第11條第1款)和反壟斷法律機構的有用處置決議(第11條第2款)以加重被告舉證難度的證據規則,也在出臺后的司法說明中被撤消了。

由此可見,在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中花費者作為被告還將持久面對舉證困難,原告自我公然信息對市場安排位置的推定感化只會起到臨時的加重後果。花費者經由過程司法道路維護本身免受擁有市場安排位置運營者,尤其是遭到當局維護的公用企業以及依法具有獨占位置運營者壟斷行動損害的才能照舊無限。

四、傷害損失賠還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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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被告的花費者凡是要承當能夠是數量不菲的查詢拜訪所需支出以及相干的訴訟風險,是以若非出于本錢與效益的感性斟酌,花費者不會有動力提起針對壟斷侵權者的傷害損失賠還償付,而寧可選擇自我承當或許是將壟斷傷害損失轉嫁給下流客戶。為了激勵反壟斷法的私家履行,以遏制壟斷侵權行動,美國聯邦反托拉斯法引進了處分性的3倍賠還償付軌制。依據《克萊頓法》第4條,當事人對違背聯邦反托拉斯法的行動者可以提起3倍賠還償付的懇求,從而使得那些遭遇壟斷傷害損失的花費者取得必定的經濟動力以投進昂貴的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運動。不外,這一奇特的處分性賠還償付軌制并未獲得其他國度的完整效仿。歐盟委員會就依據歐盟法院的判例提出成員國在現有的平易近事賠還償付法令框架對受益人予以周全賠還償付。周全賠還償付的范圍包含對現實喪失,可得好處喪失和利錢喪失的賠還償付。[27]此外,如前所述,當壟斷行動者提出傷害損失被轉嫁給直接花費者時,后者可以被推定為承當了所有的傷害損失,從而有助于加重其舉證義務并取得能夠跨越現實傷害損失的賠還償付。

就我國今朝的壟斷平易近事膠葛案件審理情形而言,國民法院尚未做出任何一個支撐傷害損失賠還償付的判決,是以很難評價法院會在不受拘束裁量范圍內會采取何種方法來斷定傷害損失和賠還償付尺度。在2010年董正偉及其他兩名lawyer 試圖對京津高鐵提起的反壟斷訴訟中,被告作為高鐵運輸辦事的花費者請求原告付出其因壟斷票價而承當的174元喪失,同時還請求原告付出348元的賠還償付金。這現實組成了3倍傷害損失賠還償付的懇求,但法院并沒有受理此案。[28]

將壟斷喪失和賠還償付框定在何種范圍內會在很年夜水平上影響花費者提起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的活潑水平。在傷害損失賠還償付之訴中,被告必需舉證證實本身因壟斷行動而遭遇的傷害損失。最直不雅的傷害損失是壟斷者經由過程卡特爾行動、濫用市場安排位置的行動以及集中行動而進步相干商品講座場地或許辦事的價錢。假設說這些價錢的上升尚不難被證實(現實也很是艱苦),那么辯駁壟斷運營者提出的跌價與本錢原因有關的抗辯則會難度更年夜。而對于那些直接構成的壟斷價錢,如經由過程固定或許削減產量告竣卡特爾價錢,經由過程持久合同、差異待遇或許搶奪性訂價,等等,則更是難以證實。作為被告的花費者必需破費宏大的查詢拜訪本錢,是以假如可以或許在喪失賠還償付中賜與必定的經濟抵償,會激勵他們經由過程私家查詢拜訪和平易近事訴訟來遏制壟斷行動。

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在我國并不存在相似美國聯邦反托拉斯法的3倍賠還償付軌制,由於處分性賠還償付要么有法令明文規則,如《花費者權益維護法》第49條規則,運營者供給商品或許辦事有訛詐行動的,花費者可以請求取得購置商品的價款或許辦事所需支出的一倍的賠還償付金額。要么,則需依據特殊的司法說明,如《最高國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生意合同膠葛案件實用法令若干題目的說明》第8條規則,衡宇買受人在規則情況下可以向出賣人主意請求其承當不跨越已付購房款1倍的賠還償付義務。但是,對于此類司法說明又幾多會存在一些爭議。[29]《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若干規則》中也未說起3倍賠還償付,而是在第14條第2款中明白將被告因查詢拜訪、 禁止壟斷行動所付出的公道開支歸入喪失賠還償付的范圍。這一規則能夠會在某種水平上有利于花費者提起傷害損失賠還償付懇求,不外,小樹屋現實能否可行則將完整取決于法院的立場,由於條目明白規則只要“公道開支”才可計進傷害損失賠還償付范圍。這與那種更有利于花費者維護的法定處分性或完整賠還償付和所有的傷害損失推定軌制有所分歧,由於花費者在提出公道開支抵償懇求時需求對每一項開支承當舉證義務,即必須證實這些本錢都與查詢拜訪和禁止壟斷行動有關,而這對于花費者而言異樣意味著必定水平的舉證艱苦和訴訟風險。

五、結語

我國《反壟斷法》自失效以后,諸多花費者將其視為保護本身權益和挑釁壟斷者的新法令東西,但這些大張旗鼓的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終極卻結果了了。現有平易近事訴訟規定以及司法實行中存在的妨礙限制了花費者作為被告主意權力并取得司法接濟的才能。最高國民法院公佈的關于壟斷平易近事膠葛審理的第一個司法說明《壟斷平易近事膠葛若干規則》重申了天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因壟斷行動傷害損失或許因壟斷行動遭到喪失以及因合同內在的事務、行業協會的章程等違背反壟斷法而產生爭議,向國民法院提起的平易近事訴訟的權力(第1條)。但是,在舞蹈場地詳細軌制規則方面與維護花費者好處的目的另有差距。這尤其表示在:(一)花費者告狀標準認定方面沒有明白直接和直接花費者的主體標準以及傷害損失轉嫁抗辯能否獲得認可;(二)沒有打消處所法院家教在實行中壓抑代表人訴訟的做法,以對“小額大都”的壟斷受益者實行更有用的接濟;(三)在舉證義務加重方面則完善抵消費者持久好處維護的考量;(四)在壟斷傷害損失賠還償付方,夫妻二人行禮,送入洞房。面則沒有付與當事人提出跨越現實傷害損失賠還償付的法定權力,而是更多依靠法院的不受拘束裁量。放松這些軌制性約束生怕需求經由過程對司法說明的進一個步驟完美才幹完成,而在此之前,作為被告的花費者照舊將面對不小的訴訟妨礙,其高下水平將在很年夜水平上取決于法院的司法實行,也就是,見解官們能否可以或許將《反壟斷法》真正作為一部維護花費者權益的法令來看待。

毛曉飛,單元為中國社會迷信院國際法研討所。

【注釋】

[1]Hanover Shoe,Inc.聚會場地 v. United Shoe Machinery Corp.,392 U. S. 481 (1968).

[2]Illinois Brick Co. v. Illinos 431 U.S. 720 (1977).

[3]Kelvin J. O’Connor,Is the Illinois Brick Wall Grumbling,15 Antitrust ABA 34 (2001),p. 34.

[4]Case C-453/99,Courage and Grehan,[2001] ECR I-6297;Joined Cases C-295-298/04,Manfredi,[2006] ECR I-6619.

[5]European Commission,White Paper on Damages Actions for Breach of the EC Antitrust Rules,COM(2008)165,final,sec.2.6.

[6]拜見王健:“關于推動我國反壟斷私家訴訟瑜伽場地的思慮”,載《法商研討》2010年第3期。

[7]C.A. Jones,Exporting Antitrust Courtrooms to the World:Private Enforcement in a Global Market,16 Loyola Consumer Law Review 409 (2004),p.427.

[8]同注[5],Sec.2.1.

[9]Emmerich,V. “§33 Unterlassungsanspruch,Schadensersatzpflicht”,Immenga/Mestmaecker,Wettbewerbsrecht:GWB,4. Aufl.,C.H. Beck Verlag,2007,Rn.103-106.

[10]肖建華:“群體訴訟與我國代表人訴訟的比擬研討”,載《比擬法研討》1999年第2期。

[11]拜見肖建華:《平易近事訴訟法學》,廈門年夜學出書社2011年版,第181-182頁;蔣為群主編:《平易近事訴訟 法》,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10年 版 ,第116-117頁。

[12]拜見北京市第一中級國民法院常識產權庭:“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中代表人訴訟軌制的實用與完美”,載《法令實用》2010年第2、3期。

[13]章武生等:《中國群體訴訟實際與案例評析》,法令出書社2009年版,第235頁。

[14]《最高國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偽陳說激發的平易近事賠還償付案件的若干規則》(法釋【2003】2號),2003年2月1日起實施。

[15]同注[12]。

[16]同注[13],第249頁。

[17]同注[13],第251-258頁。

[18]同注[12]。

[19]同注[13]。

[20]拜見北京市高等國民法院(2010)高平易近終字第489號。

[21]Broadcast Music Inc. v. 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Inc.,441 U.S. 1(1979);NCAA v. Board of Regents 468 U.S.84 (1984).

[22]Ronald H.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4 Economica 386(1937).

[23][美]約瑟夫·熊皮特:《本錢主義、社會主義與平易近主》,吳良健譯,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第146-149頁。

[24]孔祥俊、郃中林:“中國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軌制之構建”,載中國世界商業組織研討會競爭政策與法令專門研究委員會主編:《中國競爭法令與政策研討陳述》,法令出書社2010年版,第30-35頁。

[25]天則經濟研討所:“中國經濟的市場競爭狀態:評價及政策提出”,載http://www.unirule.org.cn/xiazai/2011/20110110.pdf,2012 年7月7日拜訪。

[26]所指的市政公用行業包含路況、水、電、氣、途徑、園林綠化、渣滓處置等。

[27]同注[5],Sec.2.5.

[28]“三lawyer 提起反壟斷平易近事訴訟 叫板京津高鐵壟斷低價”,載http://www.chinalnn.com/Html/Article/Class38/Class41/41_207633.html,2011年11月3日拜訪。

[29]肖丕國、祁圣友:“商品房生意中的處分性賠還償付研討”,載《國民司法》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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